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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螺纹钢和线材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期交金钢字[2009]83号 各会员单位: 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09]43号)已批准同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为确保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上市后的平稳运行,现就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盘上市时间 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自2009年3月27日起开始交易。 二、挂盘合约月份 螺纹钢和线材期货挂盘合约月份为2009年9月份至2010年3月份合约。 三、挂盘基准价 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合约挂盘上市前一工作日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最低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8%(如有调整交易所将另行公告)。挂盘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正常涨跌停板的二倍(即不超过挂盘基准价的±10%)。 五、依据上期交法律字[2009]17号文发布实施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三十八条关于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确定的新规定适用于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品种各合约,自其正式挂盘上市之日起开始实施。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螺纹钢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20万手、某一线材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12万手时,交易所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及交割月份合约前20名会员的成交量及多空持仓量排名。 七、相关费用 1、交易手续费 自上市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暂定为万分之一。 交易所对交易中同一客户当天开平仓的,免收平仓手续费;对交易六个月后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按所执行的标准减半收取。 2、交割手续费:1元/吨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期货部。 抄送: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各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 各指定交割仓库(螺纹钢和线材)、各授权行情转发商。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09年3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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