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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人均住房面积26.08平方米 四成人“不满”
 

  某报7月8日讯 郑州市人均住房面积26.08平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六成人对现有住房满意,四成人“不满”住房面积小、户型不合理;近七成家庭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

  昨日,市统计局公布了对全市建成区内1万户居民的住房现状抽样抽查结果。

  调查发现,多数居民对现有住房表示满意,满意率为60.6%,其中很满意为15.9%,“不满意”的占39.4%。

  人均住房面积26.08平方米,低于全国水平

  调查显示,我市城镇居民住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6.08平方米,低于2009年全国28.46平方米的平均水平2.38平方米。

  户均住房建筑面积86.04平方米,比2006年增加11.46平方米;6.2%的居民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住房。

  从各区来看,二七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略高于其他4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7.75平方米。其他依次是金水区(27.68平方米)、中原区(24.10平方米)、惠济区(23.72平方米)、管城区(22.73平方米)。

  68.2%的家庭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

  从这份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出,我市城镇居民住户现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家庭占68.2%,且相对集中在60平方米至90平方米,所占比例为36.3%,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占5.2%。

  从各区看,管城区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与其他4区相比明显偏低,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户达43.1%,144平方米以上的仅占2.1%。

  居民收入状况与住房建筑面积基本呈正比关系,家庭月人均收入在570元以下的低收入住户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仅为21.55平方米。

  已购公房是居民家庭住房来源主体

  保障性住房供给比例明显偏低

  通过市场化渠道获得住房所占比例为35.5%,通过公共渠道获得住房比例为61.2%,还有3.3%的居民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住房。随着国家房改政策的不断完善,居民收入的增加,城镇居民住房来源呈多元化态势。

  调查显示,已购公房(房改房)是目前郑州市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来源的主体,占44.9%。其他来源依次为:商品住房占22.6%,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占9.2%,经济适用住房占6.9%,个人自建房占2.0%,二手房占6.3%,市场价租赁房占4.6%,其他类占3.3%,廉租房占0.2%。

  由上述数据可见,郑州市城镇居民现有住房属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租住直管公房或自管公房的比例为16.3%;而郑州市居民未来住房需求中经济适用房(扣除不合理需求后为22.7%)、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比例为40.1%,这说明居民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与现实供应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