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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郑召开

  9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柏拴主持第一次大会,副主任王菊梅、王文超、刘新民、张程锋、铁代生、储亚平和秘书长连子恒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第一次大会听取了关于《河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洛阳市土地管理办法〉的决定》和《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招商引资和产品出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日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27日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有关报告。

  副省长徐济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